人防办主要职责
(一)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制定人民防空建设有关规定,并协助同级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市防卫建设。 (二) 负责组织对公民进行防空宣传教育、训练,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,指导全市初级中学和高、中等院校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。 (三) 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;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点防护目标并报市政府审批,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,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;组织人民防空演练。 (四) 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设施维护管理计划,督促、指导实施;负责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,指导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,制订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规划;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。 (五) 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,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。 (六) 负责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,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,组织指导通信、防化、医疗救护、抢险抢修、消防、治安、交通七支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。 (七)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、资产。 (八) 制订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;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予城市平时的抢险救灾、应急救援工作,逐步向民防接轨。 (九) 完成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政府、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(十) 战时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决定,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。适时开设指挥所,实施有效指挥,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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